(两会声音)全国人大代表孙菊生:建议立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

11

北京3月8日电 (记者 吴鹏泉)“农村宅基地相关的很多概念不清晰,亟待法律理清和界定。”今年全国人代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、江西省政协副主席、民建江西省委员会主委孙菊生建议制定“农村宅基地管理法”,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。

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是确保广大农民户有所居的基本保障。农村宅基地政策性强、敏感度高、涉及面广、情况复杂,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。

孙菊生表示,农村宅基地制度经过多年的演变,其特征可以归纳为集体所有、成员使用,一户一宅、面积法定,无偿取得、长期使用,规划管控、内部流转。“但户、户的成员、户的面积等定义不够清晰,造成非法占地、超占面积、非集体成员占地等问题存在。”

在他看来,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“一户多宅”“超面积占用”“城里人拥有宅基地”等问题,绝大部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“合法”形成的,处置难度大,“没有有效的法律条款约束、处罚,需要将有关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,增强约束力”。

孙菊生说,土地管理法、民法典及地方制定的各种法规等都有相关农村宅基地内容的条款,但没有一部专门法规对宅基地进行规范。此外,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政策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多为原则性、倡议性规定,不具体、不系统、操作性不强,不利于加强宅基地监管。

宅基地管理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,如在宅基地审批监管上,核心环节涉及三个部门,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空间规划、农用地转用审批、用地指标审批、乡村规划许可证审发、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审发等五个环节,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分配、使用、流转、纠纷仲裁及执法等四个环节,住建部门负责农村建房和安全及危房改造。

“这些环节环环相扣,亟须立法厘清各自分工和协同,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执法处罚规则和权限。”孙菊生说。

“‘宅改’工作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都遇到了很多现行政策难以解决的难题,迫切需要法律进行规范。”为此,孙菊生建议全国人大制定“农村宅基地管理法”,解决“宅改”工作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遇到的相关概念、部门分工、执法处罚及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棘手难题,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。(完) 【编辑:李岩】

“五宗罪”暴露美国人权顽疾

海外华文媒体代表走进甘肃卓尼感受民族风情

“20岁”浙江丽水摄影 芳华正茂

元宇宙地产炒出天价,令人目瞪口呆

陈茂波:1万元明日派发 香港将迎“消费黄金档期”

这国提议欧盟对俄罗斯实施新一轮制裁

强制实施!特种设备领域首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布

“科特派”赋能茶产业 武夷岩茶评出新茶王

水木年华缪杰:“比起唱歌,我更愿助农”

为弱者“撑腰” 去年江西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410件

一起套路贷案背后:团伙成员有警察、律师、公证人员

“跨江神器”再现 黑河至俄罗斯气垫船客运开通

辽宁营口鲅鱼圈区二轮全员核酸中筛出1例确诊病例 启动全员核酸检测

月薪6000元给猫当保姆未尝不是对新兴行业的探索

2035年能否乘坐高速磁悬浮列车出行?中国官方回应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乐知学堂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